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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25-2010》与《GB/T18883-2002》的比较和分析

时间:2020-12-01 11:13:34 作者:admin 点击:

 
 
          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 人们对空气质量, 尤其是身边环境空气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 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认识日渐增强。目前, 我国涉及室内空气质量检测的标准主要为《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下文简称《GB50325》)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8883-2002) (下文简称《GB/T18883》) 两项。由于对两项标准的区别认识不足, 使建筑施工企业和普通民众在选择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时概念有些模糊。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两项国家标准相关部分进行比较, 指出两者的异同;并从技术层面进行分析和总结, 从而为今后室内环境检测的发展提供一种思路。
1 适用范围
 
《GB/T18883》是卫生部和环境部 (原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的推荐性标准, 其第1条:“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和办公建筑物, 其它室内环境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GB50325》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强制标准, 其1.0.2条指出:“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不适用于工业生产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也不适用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 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通过标准名称和适用范围的对比, 我们可以简单认为:《GB/T18883》针对各类建筑物内的空气质量;而《GB50325》针对的对象是因建筑、装修而产生的室内污染物。可见, 《GB50325》作为民用建筑工程验收中的室内环境检测的主要依据, 其针对性强;而《GB/T18883》考虑的因素更广泛 (见表1) 。
2 质量标准 (浓度限量)
 
《GB/T18883》4.2条共涉及19个项目的监测, 其中物理性4项、化学性13项、生物性和放射性各1项 (见表1) 。
 
《GB50325》6.0.4条明确指出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需检测5个项目, 并根据民用工程的类别作出不同的限量规定。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见表2) 。
 
通过表1、表2可以发现, 《GB/T18883》监测的项目比《GB50325》多, 而相同的是五项污染物:氨 (NH3) 、甲醛 (HCHO) 、苯 (C6H6) 、TVOC、氡 (222Rn) 。笔者在此强调:虽然五项污染物的标准值 (限量) 是比较接近的, 但由于采样要求、检验方法的不同, 其实质是存在差异的 (详见下文) 。另外, 日常检测数据研究发现, 室内空气中“苯浓度”不超标、但“甲苯、二甲苯浓度”检测值很高的现象越来越多, 装修程度高的房间此情况更加明显。究其原因, 是国家对苯使用的严格控制, 许多厂家用“甲苯、二甲苯”代替苯作为溶剂导致的。故笔者认为, 虽然“甲苯、二甲苯”由于毒性稍低而未列入《GB50325》的限量强制性条文, 而实际上在《GB50325》的TVOC检验时已实现二者的定性和定量 (详见本文第4部分) , 所以室内环境检测在对“苯浓度”进行控制的基础上, 可采取协议、备注等方式, 增加对“甲苯、二甲苯浓度”的数据显示。在现阶段积极开展实验和探索, 为今后国标污染物限量强制性条文的发展积累数据。
3 采样技术要求
 
《GB/T18883》附录A的A.3、A.4条对采样时间、频率以及采样方法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年平均浓度至少采样3个月, 日平均浓度至少采样18h, 8h平均浓度至少采样6h, 1h平均浓度至少采样45min, 采样时间应函盖通风最差的时间段”;“筛选法采样:采样前关闭门窗12h, 采样时关闭门窗, 至少采样45min。累积法采样:当采用筛选法采样达不到本标准要求时, 必须采用累积法 (按年平均、日平均、8h平均值) 的要求采样”。
 
表1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下载原表
 
注: (1) 新风量要求不小于标准值, 除温度、相对湿度外的其它参数要求不大于标准值。 (2) 见附录D。 (3) 行动水平即达到此水平建议采取干预行动以降低室内氡浓度。
 
《GB50325》的6.0.17、6.0.18条规定如下:“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TVOC) 浓度检测时, 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 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 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 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 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 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
 
表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限量    下载原表
 
注: (1) 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 除氡外均指室内测量值扣除同步测定的室外上风向空气测量值 (本底值) 后的测量值。 (2) 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的极限值判定, 采用全数值比较法。
 
通过以上内容, 可见《GB/T18883》在其所依据的检验方法的基础上, 对采样前的封闭时间、采样的时间制定了更严格的规定。而《GB50325》依据建筑工程的设计规范及特点制定的采样要求, 则比较符合现实条件, 便于检测机构实施。
4 苯、TVOC检验方法的异同
 
氨、甲醛、氡的检验方法, 两项标准各有规定, 但至少有一种方法是通用的。如氨的检验方法采用《GB/T18204.25》;甲醛可采用《GB/T18204.26》, 除了上文提到的采样时间的不同, 其它内容并无差别。而苯、TVOC由于依据的检验方法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异。
4.1苯
 
《GB/T18883》的检验方法为附录B或《GB11737》;《GB50325》的检验方法为附录F。以下从几个方面对比附录B与附录F (见表3) 。
 
表3 苯检验方法的比较    下载原表
 
依表3可见, 《GB50325》经多次修订愈来愈完善, 在恒流采样器的使用、标准溶液或标准气体、检测下限等方面比《GB/T18883》的要求更严格。《GB50325-2001》 (2006年版) 关于苯检验的附录B也曾列入了二硫化碳提取法, 但《GB50325-2010》则取消了此项。笔者通过实验发现:二硫化碳法比热解吸法在实验设备、进样量控制、色谱仪操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优势, 如在标准系列方面提高精度, 其检测下限是可以降低的。故笔者认为:“苯浓度”检测在热解吸法的基础上, 可将二硫化碳法作为比对方法, 以检验实验室的技术水平, 提高检测质量。
4.2 TVOC
 
《GB/T18883》的检验方法为附录C;《GB50325》的检验方法为附录G。二者由于均参考了ISO16017-1的原理和方法, 所以在仪器设备、试剂材料、分析步骤、色谱条件等方面基本相同, 但由于对TVOC定义、计算方式等细节的不同, 从而导致两项标准的TVOC检验有着显著的差别。
 
《GB/T18883》3.3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指利用TenaxGC或TenaxTA采样, 非极性色谱柱进行分析, 保留时间在正己烷和正十六烷之间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附录C的C.7.2条:“计算TVOC, 包括色谱图中从正己烷到正十六烷之间的所有化合物;根据单一的校正曲线, 对尽可能多的VOCS定量, 至少应对10个最高峰进行定量, 最后与TVOC一起列出这些化合物的名称和浓度;计算已鉴定和定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Sid;用甲苯的响应系数计算未鉴定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浓度Sun;Sid与Sun之和为TVOC的浓度或TVOC的值”。
 
《GB50325》2.1.16条:“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指在本规范规定的检测条件下, 所测得空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总量。简称TVOC”。附录G明确选择了8种有机化合物:“苯、甲苯、对 (间) 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十一烷”作为应识别组分, 8种有机物的标准品作为计量溯源依据, 其它未识别组分均以甲苯计。
 
比较以上内容可知, 《GB/T18883》对TVOC的定义规范, 但其操作的规定太概括, 设备精度要求高, 实施难度大;《GB50325》定义简单, 可操作性强, 方便检测机构统一检验过程, 检测结果可比性强。
5 室外本底与空白
5.1 室外本底值
 
《GB50325》表6.0.4 (见表2) 注1规定:“表中污染物浓度测量值, 除氡外均指室内测量值扣除同步测定的室外上风向空气测量值 (本底值) 后的测量值”。而《GB/T18883》没有此项内容。所以两项标准共有的五项污染物, 即使其检验方法相同或接近, 由于采样技术要求和室外本底值的不同, 从而导致其检测结果之间肯定存在很大的差异, 基于检测结果对照质量标准 (限量) 所做出的结论则有可能正好相反, 两者之间不存在可比性。
5.2 空白值及平行样检验
 
《GB/T18883》附录A.5.3条:“在一批现场采样中, 应留有两个采样管不采样, 并按其他样品管一样对待, 作为采样过程中空白检验, 若空白检验超过控制范围, 则这批样品作废”;A.5.6条:“每次平行采样, 测定之差与平均值比较的相对偏差不超过20%”。这两条的内容是《GB50325》未明确规定的。
 
室外本底值是一个值得商榷的内容, 争议很大。笔者个人认为:在合理规划、建筑工程环评向居住环境适宜性评价发展的基础上, 室外本底值可以取消, 以实现对室内环境质量更严格地控制。而空白值和平行样检验, 是实验室质量保证和控制的重要内容。因此, 在日常室内环境检测中, 可参照《GB/T18883》制订相关的程序和记录, 以帮助提高检测、分析工作的质量水平。至于空白检验的控制范围, 可通过“空白试验控制图”确定“上警告线 (UWL) ”, 以此作为其控制范围的上限 (无下限) 。
 
总之, 通过以上五部分的比较可知, 《GB50325》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其在建筑工程领域的权威性不容置疑, 但《GB/T18883》的某些内容确实值得借鉴和学习。建筑工程检测机构在严格执行《GB50325》强制性条款的基础上, 可根据实际情况或客户要求, 采取协议、备注等的方式, 选择使用《GB/T18883》。同时, 笔者也希望, 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 两项标准在今后的发展中, 在室内空气质量控制的科学性、检测过程的可操作性等方面取长补短, 使室内环境检测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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